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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 年 9 月 25 日 : 出 名 的 反 面 教 材

醉 酒 鬧 事 經 常 都 會 聽 到 , 今 次 鬧 劇 主 角 就 是 兩 名 公 眾 人 物 , 來 自 馬 來 西 亞 有 「 情 歌 皇 子 」 稱 號 的 曹 格 , 與 本 港 創 作 歌 手 側 田 公 然 在 港 島 區 打 架 。 兩 個 人 在 凌 晨 時 份 , 站 在 街 頭 口 角 繼 而 動 武 。 兩 人 的 打 架 場 面 被 本 港 一 份 報 章 獨 家 拍 攝 , 成 為 頭 條 的 新 聞 , 他 們 打 架 的 片 段 , 更 成 為 網 上 的 熱 點 。

互 聯 網 的 迅 速 發 展 , 即 使 在 香 港 發 生 的 事 , 通 過 互 聯 網 整 個 世 界 都 會 瀏 覽 到 有 關 新 聞 , 作 為 公 眾 人 物 應 該 以 身 作 則 , 切 勿 做 出 違 法 的 行 為 。 千 萬 不 要 以 為 朋 友 當 街 打 架 , 只 是 以 行 動 解 決 私 人 問 題 , 其 實 任 何 人 在 公 眾 地 方 打 架 均 屬 違 法 。 目 前 警 方 已 主 動 調 查 事 件 , 案 列 暫 列 為 普 通 襲 擊 案 處 理 , 而 且 案 件 亦 轉 介 重 案 組 負 責 。

在 事 件 上 , 曹 格 和 側 田 明 顯 犯 錯 , 他 們 網 顧 法 紀 , 於 公 眾 地 方 打 架 , 但 拍 攝 該 片 段 的 傳 媒 機 構 , 明 知 事 情 嚴 重 但 沒 有 即 時 報 警 , 反 而 為 了 採 訪 新 聞 , 而 繼 續 拍 攝 片 段 , 這 點 就 藉 得 大 眾 去 反 思 。 雖 然 他 們 己 經 表 面 上 道 歉 , 但 他 們 的 行 為 有 否 為 青 少 年 帶 來 什 麼 壞 影 響 呢 ? 青 少 年 有 否 因 此 認 為 雙 方 英 勇 或 敢 言 敢 行 呢 ? 父 母 有 沒 有 能 力 , 或 藉 此 機 會 與 子 女 討 論 該 事 件 呢 ? 老 師 又 能 否 引 此 為 反 面 教 材 呢 ?